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我是幼儿师专好管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系内包括学前楼A栋、B栋1、2、3楼、C栋2楼及一楼周边缎、绿化带及西校门外至附属幼儿园直至学生宿舍(南)路段,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水、电设施设备、植被管理及值班记录表。
第二条 ?区域环境工作的清洁,实行保洁人员清扫,要做到无果皮纸屑、砖石瓦砾、零乱废弃物和杂草等一切垃圾。
第三条 ?各办公室、学生和个人都不准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箱内,并及时清运。
第四条 ?第五条 ?系内严禁焚烧树叶、枯草、碎纸等,造成损失者,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一切在校人员(包括师生员工、教工家属、子女、其他人员) ,都应当维护系部的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扔果皮、纸屑和食品袋,不乱扔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七条??禁止在教学区牵狗抱猫,宿舍区禁止养鸡、鸭、鹅、兔等家禽。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教务部门和系部办公室批准。
第八条 ?在校内行进的各种车辆,运输等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严密,不得散漏、遗散。
第九条 ?系部的环境卫生设施由系部统一管理,人人有责维护,不得擅自移动、翻转、点火或倒入未熄灭的烟灰或炉灰。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此规定设立检查、监督人员,做好本规定的落实,搞好系部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按学校新下发的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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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系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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