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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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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07-13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现就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公开招聘教师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2020年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绿色通道招聘)》(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年龄要求:
报考"绿色通道"方式招聘(应届毕业生类)岗位者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绿色通道"方式招聘(应往届毕业生类)岗位者年龄要求:
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教师岗位报考者须具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四)执业资格要求
教师资格证在报名时不作限制性条件,但上岗后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考应届毕业生类岗位者须系2020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以及2018届和2019届普通高校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12月1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在应聘此次教师招聘岗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毕业专业(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为准)、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发布公告之日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学校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认定。网络报名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标题名称:姓名+应聘岗位)报名,将报名表及电子照片、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hyygzrsc@163.com,并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3张1寸照片、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和事项另行公告。
2.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34-8705196;王老师18007341208;何老师13875650644。
3.报名资料:报名和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3张、《2020年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高校2020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按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无必要,考生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三)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报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公布于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仅1次)。
资格复审合格者即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仅1次)。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岗位等级在聘用单位参加竞聘后确定,学校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按照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期三年。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一)本次招聘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衡阳市纪委监委、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0734-8705196;王老师18007341208;何老师13875650644。
监督电话:
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4-289669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8811381(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六、有关事项
本简章由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