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其主要职能如下:
1.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政策、行政法规,依法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执行、监督、检查,促进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维护学校经济秩序,保护学校资金安全。
2.?加强内部资金管理,合理运作资金存量,提高资金运行效益,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支持学校事业发展。
3. 负责学校各项收入的执收和管理。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债券建设资金等其它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定期清查账目、核对资产,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
4. 负责编制年度部门经济预算,对全年预算的执行、控制、结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及时分析预算和计划执行中的差异原因并提出应对方法以供学校决策。
5. 按时进行财务决算,及时上报财务决算报告,根据决算情况分析资金运行效果和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6. 负责学校教育收费价格和票证的管理工作,按时做好价格申报、年审工作和税务申报,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7. 负责学校财务资料的立卷、归档以及销毁工作。
8. 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参与学校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
9. 负责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以及资格年审。
10.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